第十一届“创客中国”海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2026-09-24 发布来源:创客中国区域赛省级 · 海南 已核验
第十一届“创客中国”海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海南省区域赛


一、大赛目的

海南省区域赛旨在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为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交流展示、成果转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平台;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现代化产业体系要求,发掘和推荐一批我省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企业和创客团队,建立健全优质中小企业主动发现机制;赋能优质初创企业和创客团队发展壮大、落地海南,不断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助力构建海南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大赛组织

大赛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儋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儋州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承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支行协办。

三、大赛名称

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海南省区域赛

四、参赛条件

(一)区域赛企业组参赛条件

1.在海南省内依法登记,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须隶属于报名企业。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区域赛创业组参赛条件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1)初创企业:在海南省内依法登记,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2)创客团队:海南省内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均可参赛,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3)OPC创业主体:在海南省内依法登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等创业主体,符合区域赛要求即可参赛。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参赛报名时需提供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方授权证明),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参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三)其他要求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决赛中入围全国企业组500强或创业组300强的项目不得参赛。各参赛项目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项目信息公开审查。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五、赛事安排

(一)参赛报名

时间:参赛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

1.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团队(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国家“创客中国”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报名方法详见附件2大赛注册报名流程)。

2.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通过官网注册报名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

六、政策支持

(一)对海南区域赛总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企业和创客团队给予赛事资金支持;推荐相关获奖企业进入全国总决赛,并提供保障服务。

(二)推荐获奖企业和创客团队与政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对接,促进投融对接,争取投融资支持。

(三)将获奖项目列入海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重点名录,并做好与优质中小企业梯度政策的紧密衔接。

七、联系方式

    (一)大赛咨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0898-65357884,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0898-31070715


    (二)技术问题:010-68200382、86229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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