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创客中国”湖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2025-08-16 发布来源:创客中国区域赛省级 · 湖北 已核验
第十届“创客中国”湖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省经信厅决定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团队和企业,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实现“以赛促创新活力、以赛促供需对接、以赛促四链融合、以赛促大中小融通”的目标,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服务我省新型工业化建设,加快构建体现湖北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夯实支点建设底盘支撑。    

二、大赛主题

围绕产业链  部署创新链  配置资金链  培育人才链

三、参赛条件及项目要求

大赛按照企业组和创业组两个类别分别进行比赛。

(一)企业组参赛条件

1.在湖北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须隶属于报名企业;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创业组参赛条件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1)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2)创客团队: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三)其他要求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赛,近三 年全国企业组500强或创客组100强的项目不得参赛。参赛项目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项目信息公开审查。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四、赛事安排

以区域赛的形式征集优质项目,设置项目征集、市州选拔赛(片区赛)、全省半决赛、全省决赛四个阶段。

(一)项目征集

即日起至7月10日。通过各市州经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 心、省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创业创新分会、创业园区、创业基地、创业服务机构等渠道征集比赛项目,各地经信局统筹,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参赛者通过大赛统一官网 (www.cnmaker.org.cn)报名,项目重点以我省51020先进制造业集群涉及领域为主,报名参赛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积极鼓励科技创新型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独角兽企业参赛。

(二)市州选拔赛(片区赛)

由各市州经信局组织开展现场比赛。各市州经信局、中小 企业服务中心要广泛动员创业园区、创业基地、孵化器组织企 业参加选拔赛,各创业服务机构积极辅导和跟踪服务,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进行跟踪指导。参加全省半决赛候选名单以各市州报名参赛项目库数量为基准按比例分配。

(三)全省半决赛

拟于8月上旬举办。全省半决赛比赛形式以线下演示、答辩和专家现场打分进行,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参与协调组织。评委现场通过演示、答辩、评分,评选出优胜项目,推荐参加全省决赛。

(四)全省决赛

拟于8月下旬举办。现场决赛采用演示、答辩和当场打分、 现场公证方式进行,按得分高低评选出企业组和创业组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经组委会审定后,推荐进入全国企业组500强、创业组300强名单。


第十届“创客中国”湖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本届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