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创客中国”海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2025-07-12 发布来源:创客中国区域赛省级 · 海南 已核验
第十届“创客中国”海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一、大赛目的

本次大赛旨在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团队和企业,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实现“以赛促创新活力、以赛促供需对接、以赛促‘四链’融合、以赛促大中小融通”的目标,加快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助推我省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发展。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服务国家新型工业化建设,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大赛名称

第十届“创客中国”海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三、时间安排

2025年4月至9月

四、参赛条件及要求

大赛设立企业组和创客组两个组别,参赛条件具体如下:

(一)企业组

1.在海南省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须隶属于报名企业;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创业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1)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2)创客团队: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均可参赛,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团队或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三)其他要求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去预赛,近三年入围全国企业组500强或创客组100强的项目不得参赛。各参赛项目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项目信息公开审查。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五、赛事安排

(一)参赛报名

1.企业和创客报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国家“创客中国”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

2.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通过官网注册报名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

六、奖项设置

海南省区域赛总奖金60万元,单项奖金最高10万元

(一)企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6名。

      (二)创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

七、政策支持

(一)推荐获奖企业和“创客”团队参加全国“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对项目、成果转化服务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和宣传报道。

(二)进入“创客中国”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可作为海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之一;进入“创客中国”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可作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中,创新能力指标的直通条件。

(三)推荐获奖企业和“创客”团队与政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对接,促进投融对接,争取投融资支持。

(四)推荐获奖企业和“创客”团队入驻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海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享受相应的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

(五)为进入全国总决赛的参赛项目提供保障服务。

(六)根据工信部、财政部有关要求给予的其他支持。




第十届“创客中国”海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本届已结束